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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7]88号颁布时间:2007-03-30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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