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华宇购物中心税收管理权限的函

并地税征函字[1998]9号颁布时间:1998-10-20

     1998年10月20日 并地税征函字[1998]9号 迎泽区地方税务局、杏花岭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并地税征字[1998] 第3号《关于印发〈太原市地方税务局管户管理权限划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有关 规定,现就有关华宇购物中心的税收管理权限问题明确如下:   从1998年11月1日起,华宇购物中心税收管理权由杏花岭区地方税务局划 归迎泽区地方税务局,由迎泽区地方税务局对其进行日常税收征收管理。 (2)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