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

并地税财字[1998]1号颁布时间:1998-08-11

     1998年8月11日 并地税财字[1998]1号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局后勤服务中心:   现将省财政厅晋财预字[1998]67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 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西省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 定〉的通知》的通知 (2)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