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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的通知

并财预字[1998]79号颁布时间:1998-09-11

     1998年9月11日 并财预字[1998]79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的通知》晋财预字[1998]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 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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