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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转发〈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并财预字[1998]24号
颁布时间:1998-04-06
1998年4月6日 并财预字[1998]24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晋财预字[1998]16号文《转发〈关于铁道 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 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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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明确中西部乡镇企业征免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适用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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