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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6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晋地税征字[1996]27号颁布时间:1996-08-15

     1996年8月15日 晋地税征字[1996]27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6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国税发[19 96]9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总局的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为保证这 次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局决定成立税收执法检查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征管处。领导组及办公室具体组成如下:   领导组组长:冯佳根   成员:张跃建  李晋芳  董艺  赵乐先      王惠文  张澎勇  兀秀廷  张晓东、史龙俊   办公室主任:张晓东   成员:张咸春  张金泉  闫海龙  张小平  秦棣   这次税收执法检查,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地税干部的税收执法 水平,保障新税制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有着重要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由一名局领导亲自抓,并落实好检查的组织和人员,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在检查 工作中,既要做好对本级机关执法情况的检查工作,又要抓好对下一级税务机关的重 点检查,要注意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省局检查领导组将在检查期间, 组织人员对地、市税务机关进行抽查。各地在检查工作中,有何问题要及时上报,并 务于9月10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有关检查材料及统计报表上报省局征管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6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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