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8月15日 晋地税征字[1996]27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6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国税发[19
96]9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总局的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为保证这
次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局决定成立税收执法检查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征管处。领导组及办公室具体组成如下:
领导组组长:冯佳根
成员:张跃建 李晋芳 董艺 赵乐先
王惠文 张澎勇 兀秀廷 张晓东、史龙俊
办公室主任:张晓东
成员:张咸春 张金泉 闫海龙 张小平 秦棣
这次税收执法检查,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地税干部的税收执法
水平,保障新税制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有着重要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由一名局领导亲自抓,并落实好检查的组织和人员,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在检查
工作中,既要做好对本级机关执法情况的检查工作,又要抓好对下一级税务机关的重
点检查,要注意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省局检查领导组将在检查期间,
组织人员对地、市税务机关进行抽查。各地在检查工作中,有何问题要及时上报,并
务于9月10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有关检查材料及统计报表上报省局征管处。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6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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