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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建设资金有偿使用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晋地税流字[1996]5号
颁布时间:1996-12-02
1996年12月2日 晋地税流字[1996]5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1995]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建设资金有偿使用利息 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建设资金有偿使用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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