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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企业认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所字[1998]46号
颁布时间:1998-06-02
1998年6月2日 并地税所字[1998]46号 各县[市]区地税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企业认证工作的通知》 [晋地税所发[1998]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企业认证工作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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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部门向用户收取的供配电贴费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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