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9月2日 并地税征字[1996]42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征字[1996]27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开展1996年税收执法检查》工作。为了保证这次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局决定成立税收执法检查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管科。领导组
及办公室具体组成如下:
领导组组长:赵补森
成员:赵 拴 马春胜 梁凤书 王长风
王培风 赵玉生 郝艳云 刘华清
常 静
办公室主任:刘华清
成员:韩冬顺 古晓亮 张 洁
此次税收执法检查意义重大,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指定一名局领导负责,
组成领导组,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税收执法工作进行认真查处,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
面工作: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95年度制定的地方税收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对以前年度的文件
在95年新税制执法检查中未查或查而来报的要进行补查和补报。
2、检查地方税收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情况是否已按并地税征
字[1995]10号《关于认真执行“地方税收法规规章 ,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查备
案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3、检查了解各种会议记录,办公纪要,领导讲话等是否符合国家税法的统一规定。
4、检查具体税收执法行为,包括:
①新税制实施前,实行税收承包企业[包括承包所得税和流转税]是否已按新税制
恢复征税。
②检查地方税税收征管中,是否存在税收承包问题,是否存在改变法定税率、税
基,越权批准减免税,违章 批准缓缴税款以及其它违反税法的问题。
二、检查的方式方法:
1、听取被检查机关执法情况汇报;
2、调阅收发目录,检查有关文件;
3、查阅税收执法档案[卷宗]文书;
4、抽查相关纳税人,并征求其对税务机关执法的意见;
5、向相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与检查有关的各类情况。
二、检查的时间安排:
9月1日-9月10日为自查和检查阶段,各单位务必于9月10日前将检查材
料和有关统计数字[统计报表附后]上报市局征管科。
四、几点要求:
1、各征收单位要加强领导,要把检查工作列入月工作计划中,抓紧抓好,保质
保量完成好检查任务。
2、届时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征收单位进行检查,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据实
提供各种有关情况,以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这次检查时间较为仓促,请各单位一定要安排好人员,把检查工作落实到实
处,确保税收执法检查,不走过场,不敷衍塞责,不遗留问题。做到客观反映情况,
如实填报数据,按时上报总结材料。
附件: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6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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