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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所字[1997]第68号
颁布时间:1997-08-25
1997年8月25日 并地税所字[1997]第68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所字[1997]第49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的 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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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歌厅服务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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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家庭或几人合伙为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饲养业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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