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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1996年营业税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安排
并地税流字[1997]第1号
颁布时间:1997-01-13
1997年1月13日 并地税流字[1997]第1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为了保持营业税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延续性,遵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布置,省局要 求我市在1995年度营业税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1996年度营业税收 资料调查工作。为了确保这次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宜安排 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好这次营业税调查任务,并以此为契机使我市营业税的征收 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按照全省营业税调查工作会议精神,我市此项工作由赵补 森副局长挂帅,具体的日常工作由市局流转税科抽调专人抓好调查日常工作,调查工 作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要采取得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保证质量,全面完 成调查工作任务。 二、调查范围 这次调查范围原则上与1995年度营业税纳税人税收资料调查范围相同,即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从事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讯、文化体育、 娱乐和服务业及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人。 三、调查内容 这次调查,通过填报营业税调查表01表和调查表02表(附后),也称“企业 表”和“项目表”来反映营业税人的经营状况和税收负担等情况。 四、调查时间和调查表报送时间 这次调查全部工作从元月10日开始2月5日结束。具体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由 各有关征收单位核实填报代码表,并于元月17日前报回市局。第二步由单位按照代 码对应的企业进行调查,填写“企业表”和“项目表”并于2月5日前报回市局。 五、调查的具体要求 (一)为了保证调查的有效性,本次调查的企业范围原则上维持1995年度的 范围不变。去年调查的企业本年度实质上未从事经营活动的以及关、停、并转企业进 行个别调整,调换同类型企业替代,并将更换调企业事先上报市局。 (二)企业代码表的编制。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编制1996年度 全国税收资料调查企业代码的工作安排及代码编制规定》进行编制并逐次审核,不得 漏编、错编。 (三)调查表的填报。这次调查的依据一律以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一十二月三十 一日的财务资料为基准,各县(市)区、分局一定要在做了调查表中所列各项经济指 标的搜索、整理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1996年度全国营业税纳税人税收资料 调查01表02表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指标口径一致,符合逻辑关系。 六、调查的总结评比 调查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区、分局要根据调查的督促具体内容,结合调查表 的各项统计指标,写出既有分析又有建议的调查总结报告,并于2月7日前随同调查 表一并报送市局。市局将根据调查质量和报送时间等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同时 也作为年终考核各县(市)区、分局完成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这次调查工作结束 后,各县(市)区,分局要在1994、1995年度调查资料基础上建立一套营业 税纳税人税收资料档案,为以后年度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这次营业税税收调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单位必须加倍工作,打破常规,加 班加点。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精力,突击奋战,要把此项工作当做春节前头等重要 的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全面完成调查任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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