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范围界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流字[1997]第4号颁布时间:1997-03-04

     1997年3月4日 并地税流字[1997]第4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流字[1996]第39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范围界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范围界定问 题的批复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