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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税务局转发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并税流字[1994]26号
颁布时间:1994-03-03
1994年3月3日 并税流字[1994]26号 各[县]市税务局、市直各分局、城区分局、税务咨询所、市局稽查大队、高新处: 现将山西省税务局晋税流发[1994]第21号“关于印发《资源税若干问题 的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山西省税务局转发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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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山西省煤炭运销公司2.5%服务费收入征收营业税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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