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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晋升职称计算机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青价费[2000]218号
颁布时间:2000-08-10
2000年8月10日 青价费[2000]218号 市人事局: 你局《关于职称计算机培训收费的请示》(青人职专字[2000]10号)收悉。 根据国家、省关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具有相应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为保证 全市晋升职称计算机培训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标准,现就 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晋升职称计算机培训工作应坚持培训自愿,合理收费的原则。 二、培训班应统一使用青岛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指导办公室审定编印 的《青岛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培训教程》教材,按照《教学大纲》组织教 学,培训时间为:初级,95课时;中级,95课时;高级100课时。 三、培训费收费标准为:初级每人每期260元;中级每人每期320元;高级每人每 期360元。 四、晋升职称计算机报名考试费仍按省物价局鲁价涉发[1995]267号文件规定每 人次50元(含考试上机及软盘费)执行。 五、各收费单位在收费前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财 政部门统一印发的收费票据,收费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以上收费标准自2000年8月16日起执行。原青岛市物价局青价费[1998]61号文件 同时废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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