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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山东省林业种子检验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青价费[2001]25号
颁布时间:2001-01-31
2001年1月31日 青价费[2001]25号 市林业局: 现将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山东省林业种子检验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 费发[2000]4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山东省林业种子检验收费标准的批复(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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