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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建筑工程免征营业税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流字[1997]24号
颁布时间:1997-07-21
1997年7月21日 并地税流字[1997]24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流字[1997]30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建筑工程免征营业税的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建筑工程免征营 业税的批复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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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六区城建资金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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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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