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陕国税发[2000]077号
颁布时间:2000-03-28
2000年3月28日 陕国税发[2000]077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0]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此项工作在试行初期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地市国税局要认真做好宣传、 培训工作,取得纳税人的积极配合,确保按期顺利实施。 二、根据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农村信用社暂不试行本办法,仍按原办法申报纳 税。 三、《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及各附表依总局的表样按8开竖式规格由 各地市印制。 四、各地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 意见,并分别于2000年6月20日——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将本地的贯彻落 实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意见报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五、有关考核、培训等问题另行通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3)
上一篇: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西周少林武术学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