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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西周少林武术学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市地税字[2000]159号
颁布时间:2000-11-28
2000年11月28日 市地税字[2000]159号 周至县地税局: 你局《关于“西周少林武术学校”征免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收悉。《
营业税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免征营业税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 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 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你局《请示》中“西周少林武术学校”的批准单位和 学员学历情况均不符合上述免征条件。因此,对该校取得的应税劳务收入应照章征收 营业税。 此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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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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