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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藏国税发[2002]16号
颁布时间:2002-03-07
2002年3月7日 藏国税发[2002]16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局、涉外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 《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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