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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区外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函
藏国税函[2002]78号
颁布时间:2002-07-30
2002年7月30日 藏国税函[2002]78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区外各办事处: 2002年1至6月份区外企业税收收入完成807万元,占年度税收计划 3,567万元的23%,同比下降55.51%,减收1,007万元。具体到各 办事处代征入库情况也不平衡,成都办事处组织入库税款40.9万元,同比下降 73.16%,减收111.5万元;西安办事处组织入库税款8万元,同比增长 100%;北京办事处组织入库15万元,同比增长100%;格尔木办事处无组织 收入反映;上海办事处无税款反映。总体上讲,组织收入情况十分不理想,已经影响 到全区税收收入的进度。为此,西藏国税局连续下发《关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 紧急通知》(藏国税发[2002]8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紧 急通知》(藏国税函[2002]68号),请各办事处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上半年 代征工作情况,查找薄弱环节,积极部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到依法办事、依率 计征、应收尽收,同心协力做好代征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下达的税收任务。 现就下半年进一步加强代征工作,大力组织税收收入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大力组织税收收入 西藏驻区外企业税收代征工作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各办事处一项特殊的工 作任务,尽职尽责地做好税收代征工作是各办工作职责之一,请各办事处站在全区的 高度、站在“跨越式”发展的高度,继续高度重视税收代征工作,确保税收代征人员 的稳定性,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做好所辖片区税源的跟踪检查,做到应收尽收。 二、开展税源调查,彻底清理长期零申报企业 西藏驻区外企业回西藏缴纳所得税历时八年,随着时间的推移,税源情况已发生 了很大的变化,代征工作初期登记在册的西藏驻区外企业有250户,到2001年 根据各办事处反馈的统计资料仅有170多户,有税收反映的只不过有十几户。对此 各办事处代征人员要对所辖管户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尤其是长期零申报企业的清查, 该处理的处理、该注销的注销,力争在这一次的清理过程中将区外企业的征管资料建 立健全起来,为区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进行税源分析提供全面的、真实的、有价值的 信息。 三、强化税源管理,清理减免税企业 各办事处代征工作不要仅仅局限在办事处所在市区,代征工作应全面铺开,尤其 是对所辖范围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严密跟踪,对享受减免税政策已到期的企业, 该恢复征税的恢复征税,防止国家税款流失。 四、积极做好赴区外企业检查小组检查的准备工作 9月中旬,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将派出联合工作组赴区外进行税收检查。届时, 工作组所到之处需要各办事处代征人员提供有关企业历年来的详细征管情况等资料的, 请各代征人员予以准备,以保证派出的检查人员能够顺利的完成工作任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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