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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颁发《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和《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暂行)的通知(5)

财农字[1994]371号颁布时间:1994-11-23

     1994年11月23日 财农字[1994]371号 资产负债表 林会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资产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 短期借款 51 短期投资 2 应付票据 52 应收票据 3 应付帐款 53 应收帐款 4 预收帐款 54 减:坏帐准备 5 其他应付款 55 应收帐款净额 6 专项应付款 56 预付帐款 7 拨入事业费 57 应收补贴款 8 育林基金 58 其他应收款 9 应付工资 59 存货 10 应付福利费 60 待摊费用 11 未交税金 61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12 其他应交款 6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13 预提费用 63 其他流动资产 1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64 流动资产合计 16 其他流动负债 65 营林、事业费支出: 流动负债合计 70 营林成本 17 长期负债: 事业费支出 18 长期借款 71 营林、事业费支出合计 20 应付债券 72 长期投资: 长期应付款 73 长期投资 21 其他长期负债 80 固定资产: 其中:住房周转金 81 固定资产原价 24 长期负债合计 83 减:累计折旧 25 负债合计 90 固定资产净值 26 所有者权益: 固定资产清理 27 实收资本 91 在建工程 28 林木资本 92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29 资本公积 93 固定资产合计 35 盈余公积 94 无形及递延资产 其中:公益金 95 无形资产 36 未公配利润 96 递延资产 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97 无形及递延资产合计 40 林木资产: 林木资产 41 其他长期资产: 其他长期资产 42 资产总计 5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 补充资料: 1.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______元。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______元,已提折旧______元。 3.国家资本______元。 4.法人资本_______元。 5.个人资本______元。 6.外商资本_______元。 损益表 林会02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本月数 累计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1 减:营业成本 2 营业费用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 育林及维简费 5 二、主营业务利润 6 加:其他业务利润 7 减:管理费用 8 财务费用 9 三、营业利润 10 加:投资收益 11 承包户上交净收入 12 补贴收入 13 营业外收入 14 减:营业外支出 15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 四、利润总额 17 减:所得税 18 五、净利润 19 财务状况变动表 林会03表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 流动资金来源和运用 行次 金额 流动资金各项目的变动 行次 金额 一、流动资金来源: 一、流动资产本年增加数: 1.本年净利润 1 1.货币资金 41 加: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2.短期投资 42 ①固定资产折旧 2 3.应收票据 43 ②林木资产转成本 3 4.应收帐款净额 44 ③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 (减其他负债转销) 4 5.预付帐款 45 ④固定资产盘亏(减盘盈) 5 6应收补贴款 46 ⑤清理固定资产损失(减收益) 6 7.其他应收款 47 ⑥其他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7 8.存货 48 9.待摊费用 49 小计 10 10.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50 2.其他来源 1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51 ①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减清理费用) 11 12.其他流动资产 52 ②增加长期负债 12 ③收回长期投资 13 ④对外投资转出固定资产 14 ⑤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 15 ⑥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净损失 16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55 ⑦资本增加额(减少资本以 "一"号表示) 17 小计 20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 21 二、流动资金运用: 二、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1.利润分配 1.短期借款 56 ①应上交利润 22 2.应付票据 57 ②提取盈余公积(用盈余公积补亏 以"一"号表示) 23 3.应付帐款 58 ③提取公益金 24 4.预收帐款 59 ④应付其他投资者利润 25 5.其他应付款 60 ⑤归还借款的利润 26 6.专项应付款 61 ⑥单项留用的利润 27 7.拨入事业费 62 ⑦弥补营林生产资金不足的利润 28 8.育林基金 63 小计 30 9.应付工资 64 2.其他运用 10.应付福利费 65 ①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净增加额 31 11.未交税金 66 ②增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林木 资产及其他资产 32 12,.其他未交款 67 ③偿还长期负债 33 13.预提费用 68 ④增加长期投资 34 14.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69 小计 38 15.其他流动负债 70 流动资金运用合计 39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74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40 流动资金增加额 75 营林支出及资金来源表 林会04表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 行 计量 本 年完 成数 资 金 来 源 作业项目 次 单位 数量 单位 成本 总 成本 林业 事业费 专项 拨款 基建 拨款 基建 借款 林业项 目借款 治沙 借款 一般 借款 专项 借款 世行 借款 经营 资金 育林 基金 利润 弥补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一、造林 1 hm 其中:速生丰产林 2 hm 1.整地 3 hm 2.栽植 4 hm 3.补植 5 hm 4.新造林抚育 6 hm 二、抚育 7 hm 1.中幼林抚育 8 hm 其中:速生丰产林 9 hm × × × × × × × × × × × × 2.成林抚育 10 hm 3.母树林抚育 11 hm 三、次生低产林改造 12 hm 四、森林管护 13 1.护林人员经费 14 ′ ′ ′ ′ ′ ′ ′ ′ ′ ′ ′ ′ 2.病虫害防治费 15 ′ ′ ′ ′ ′ ′ ′ ′ ′ ′ ′ ′ 3.扑火费 16 ′ ′ ′ ′ ′ ′ ′ ′ ′ ′ ′ ′ 4.防火设施维修费 17 ′ ′ ′ ′ ′ ′ ′ ′ ′ ′ ′ ′ 5.林道维修 18 ′ ′ ′ ′ ′ ′ ′ ′ ′ ′ ′ ′ 6.通讯线路维修费 19 ′ ′ ′ ′ ′ ′ ′ ′ ′ ′ ′ ′ 7.制造费用 20 ′ ′ ′ ′ ′ ′ ′ ′ ′ ′ ′ ′ 8.其他 21 ′ ′ ′ ′ ′ ′ ′ ′ ′ ′ ′ ′ 五、营林设施 22 1.新建防火线 23 km ′ ′ ′ ′ ′ ′ ′ ′ ′ ′ ′ ′ 2.新建林道 24 km ′ ′ ′ ′ ′ ′ ′ ′ ′ ′ ′ ′ 3.其他简易设施 25 ′ ′ ′ ′ ′ ′ ′ ′ ′ ′ ′ ′ 六、良种引进试验费 26 七、营林调查设计 27 hm 总计 30 育林基金、事业费和其他拨(借)款增减表 林会05表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 林业事业费、育林基金及其他拨款 项目 行 次 林业 事业费 专项 拨款 育林 基金 维简费 甲 乙 1 2 3 4 一、年初数 1 二、本年增加数 2 1.财政部门拨入 3 2.主管部门拨入 4 3.其他部门拨入 5 4.提取数 6 5.其他收入 7 三、本年减少数 8 1.转应上交款 9 2.实际支出款 10 (1)营林支出或转林木资本 11 (2)转实收资本 12 (3)其他支出 13 四、年末数 14 (右接下表) 续表(左接上表) 借款 行 林业项目 世行 治沙 借入 周转金 其他 项 目 次 借款 借款 借款 财政 借款 主管部 门借款 借款 丙 丁 5 6 7 8 9 10 一、年初借款余额 15 二、本年借入数 16 三、本年归还数 17 四、年末借款余额 18 场圃基本情况表 编制单位: 年度 林会06表 项目 计量单位 数额 一、场圃数 个 二、林场经营面积 hm 其中:1.有林地 hm 2.已造林未成林地 hm 3.宜林地 hm 4.苗圃地 hm 5.农耕地 hm 三、苗圃经营面积 hm 其中:1.育苗地 hm 2.农耕地 hm 3.有林地 hm 其中:经济林 hm 四、林木资产年末数 元 1.用材林成本 元 面积 hm 蓄积量 m 2.经济林成木 元 面积 hm 3.薪炭林成本 元 面积 hm 4.特种用途林成本 元 面积 hm 5.防护林成本 元 面积 hm 五、年末职工人数 人 1.固定职工 人 其中:国家干部 人 2.合同制工人 人 3.临时工 人 六、职工年平均人数 人 七、全年工资总额 元 八、财会人员 人 其中:会计师及以上人员 人 九、全年劳动保险费 元 十、年末离退休人数 人 十一、场办中小学 所 在校职工人数 人 在校学生人数 人 中小学经费 元 十二、1.场圃年产值 元 2.场圃营业税金及附加 元 其中:①农业特产税 元 ②消费税 元 ③营业税 元 ④城市维护建设税 元 ⑤教育费附加 元 场圃亏损户数 个 亏损金额 元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林会01表附表1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1.年初未交数(多交或抵扣数用负号表示) 1 × 2.销项税额 2 出口退税 3 进项税额转出数 4 3.进项税额 6 已交税金 7 4.期末未交数(多交或未抵扣数用负号表示) 10 利润分配表 林会02表附表1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上年实际 本年实际 一、净利润 1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 减:归还借款的利润 4 减:单项留用的利润 5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10 加:盈余公积补亏 11 减:提取盈余公积 12 应交利润 13 应付其他投资者利润 14 弥补营林资金不足的利润 15 四、未分配利润 20 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 林会02表附表2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 项目 行 次 计量 单位 营业 数量 营业收入 单价 金额 营业 成本 营业 费用 营业税金 及附加 育林及维简费 主营业务 利润(或亏损) 甲 乙 丙 1 2=3÷1 3 4 5 6 7 8 合计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资产负债表 1.本表反映场圃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2.本表各项目的"年初数",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 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栏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 年末资产负债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 并在年度会计报表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场圃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 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资金等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 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场圃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 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 列。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场圃收到的未到收款期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 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已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本表下 端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 (4)"应收帐款"项目,反映场圃因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 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帐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 (5)"坏帐准备"项目,反映场圃提取尚未转销的坏帐准备。本项目应根据"坏帐 准备"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应以"一"号填列。 (6)"预付帐款"项目,反映场圃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帐 款"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之和填列。 (7)"应收补贴款"项目,反映场圃应收未收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和其他补贴。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补贴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用"一"号表示。 (8)"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场圃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款项。本项 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存货"项目,反映场圃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实际成本, 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在 途材料"、"材料"、"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分期收款发出商品"、"产成品"、 "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之和填列。 (10)"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场圃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本 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也 在本项目内反映。 (11)"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项目,反映场圃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转 销或作其他处理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本项目应根据"待处理 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盘盈大于损失时用"一"号表 示。 (12)"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场圃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的 实际成本,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营林成本"、"事业费支出"项目反映场圃期末的营林实际成本和事业费支 出本年累计数。本项目应根据"营林成本"、"事业费支出"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年 末进度,此项目应无余额。 (14)"长期投资"项目,反映场圃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长期投资中,将 于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应在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单独反映。 本项目应根据"长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后的余额填 列。 (15)"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场圃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 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产权尚未确定之前,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原价、已提折旧并应在本表下端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这两个项 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场圃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 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 入等各项数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为 贷方余额以"一"号填列。 (17)"在建工程"项目,反映场圃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 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 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安 装工程成本,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等。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 末余额填列。 (18)"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项目,反映场圃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转销 或作其他处理的固定资产盘亏减去盘盈后的净损失。本项目应根据"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以"一"号表示。 (19)"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场圃各项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本项目应根据"无形 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20)"递延资产"项目,反映场圃尚未摊销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 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本项目根据"递延资产"科目的期末 借方余额填列。 (21)"林木资产"项目,反映场圃林木资产的累计成本。本项目应根据"林木资 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22)"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应根 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3)"短期借款"项目,反映场圃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下的借款,本项目应 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应付票据"项目,反映场圃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 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 末余额填列。 (25)"应付帐款"项目,反映场圃因购买材料或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未付给供应 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帐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 填列。 (26)"预收帐款"项目,反映场圃预收购买单位的货款。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帐 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之和填列。 (27)"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场圃其他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 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8)"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场圃由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项用途的各类拨款以及 从木材销售收入中提取的维简费。本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9)"育林基金"项目,反映场圃育林基金的结余情况。本项目应根据"育林基 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30)"拨入事业费"项目,反映场圃由林业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拨入的事业费的 结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拨入事业费"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以"一" 号表示。 (31)"应付工资"项目,反映场辅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 "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以"一"号表示。 (32)"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场圃职工福利费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应 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应以"一"号表示。 (33)"未交税金"项目,反映场辅应交未交的各种税金(多交数以"一"号填列)。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其他应交款"项目,反映场圃除应交税金外的各种应交未交款项。本项目 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5)"预提费用"项目,反映场圃已预提计入成本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本项 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有借方余额,应合 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36)"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本项目 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7)"长期借款"项目,反映场圃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的借款本息。本项 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8)"应付债券"项目,反映场圃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本项 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9)"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场辅期末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 长期应付款。如在采用补偿贸易方式下引进国外设备,尚未归还外商的设备价款;在 融资租赁方式下,场圃应付未付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本项目应根据"长 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0)"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长期负债,如住房 周转金。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其中:"住房周转金"项目应根据"住 房周转金"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上述长期负债各项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本表"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负债"项目内另行反映。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将 于一年内到期偿还数后的余额填列。 (41)"实收资本"项目,反映场圃实际收到的资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 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不同投资人的资本额在本表下端补充资料另行反映。 (42)"林木资本"项目,反映用育林基金、专用拨款、事业费拨款等国家资金营 造林木所形成的国家林木资本金以及国有天然林评估作价款。本项目应根据"林木资 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43)"资本公积"项目,反映场圃"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 公积"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以"一"号表示。 (44)"盈余公积"项目,反映场圃"盈余公积"期末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 公积"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为借方余额,以"一"号表示。 (45)"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场圃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 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一"号反映。 损益表 1.本表反映场圃在月份、年度内利润(亏损)的实际情况。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报表时,填列上年 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并将"本月数"栏改为"上年数"栏。如果上年损益表的项目名称 和内容与本年度损益表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 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 本表"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本年累计实际发生数。 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反映场圃主营业务收入。本项目应根据"营业收入"科 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2)"营业费用"项目,反映场圃主营业务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营业成本 "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3)"营业费用"项目,反映场圃在主营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营业费用。本 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4)"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场辅主营业务应负担的农业特产税、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 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育林及维简费"项目,反映扬圃除销售木竹木产品应负担的育林费和维简 费。本项目应根据"育林及维简费"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反映场圃除销售产品主营业务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扣 除其他业务的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后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和" 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发生额的差额填列,如为亏损应以"一"号表示。 (7)"管理费用"项目,反映场圃发生的管理费。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 的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8)"财务费用"项目,反映场圃发生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 目的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9)"投资收益"项目,反映场圃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 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应以"一"号表示。 (10)"承包户上交净收入"项目,反映场圃承包户上交收入减去应交税金、应负 担费用后的上交净收入和所属独立核算单位上交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 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1)"补贴收入"项目,反映场圃应取得的补贴收入。本项目根据"补贴收入"科 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场圃经营业务以外的收入和支出。 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反映场圃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而调整的本年 利润数额。如为调整以前年度损失,应以"一"号表示。 (14)"利润总额"项目,反映场圃实现的税前利润。如为亏损,应以"一"号表示。 (15)"所得税"项目,反映场圃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本项目应根据"所 得税"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6)"净利润"项目,反映场圃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本项目根据"利润总额" 项目数额扣除"所得税"项目数额后的差额填列。本项目的"累计数"栏金额应与"本年 利润"科目累计余额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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