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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福建省**市管道运输专用发票》票样的通知

闽地税函[2005]33号颁布时间:2005-02-21

     2005年2月21日 闽地税函[2005]33号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属分局,福州、厦 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为解决我省管道运输在结算运输费用时使用发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增设《福 建省**市管道运输专用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市管道运输专用发票》行业代码为1,种类代码为070,机 外票,中文版,一式四联(第一联抵扣联、第二联发票联、第三联记账联、第四联存 根联)。   二、《福建省**市管道运输专用发票》由各设区市地税局负责印制(票样见附 件)。发票中的“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栏填开承运人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及其代码。 附件:《福建省**市管道运输专用发票》票样(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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