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徽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5]155号颁布时间:2005-06-21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44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申请免税资格,除应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规定的三个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无个人承包和挂靠经营行为;
  (二)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增值税管理要求设立财务核算机构,配备专业财务人员,财务制度健全,能够按规定对购销进行明细核算,并准确、完整提供税务资料;
  (三)存货管理规范,废旧物资进、出库控制严格,交接手续完整,过磅单、验收单、入库单、出库单等凭证齐全;
  (四)销售废旧物资与购货方签订供应合同(协议),货款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五)采取异地收购且异地销售形式的,须有与实际购销业务相匹配的流动资金和完整的购销凭证(包括供应合同,购货方过磅单、入库单,销货款的银行转账凭证等)、运费凭证;
  (六)严格按规定领购、保管、使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以下简称收购发票、销售发票)。
  二、经营单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认定免税资格,应填报《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增值税免税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附件1),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资料;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还应提供主管部门核发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复印件)。主管国税机关受理企业申请后,应对报送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进行实地查验(2人或2人以上),形成书面调查意见上报区、县级国家税务局审核认定。
  三、经营单位免税资格实行年审制度。年审时,经营单位应填报《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增值税免税资格年审表》(附件2)。主管国税机关应对其免税资料内容进行重新审核,并对其免税期间收购、销售、开票、核算等情况进行实地查验(2人或2人以上),结合日常纳税评估情况提出初步审核意见上报区、县级国家税务局审核确认。对经营单位不再满足免税条件,不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要求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规定的三个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无个人承包和挂靠经营行为;
  (二)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增值税管理要求设立财务核算机构,配备专业财务人员,财务制度健全,能够按规定对购销进行明细核算,并准确、完整提供税务资料;
  (三)存货管理规范,废旧物资进、出库控制严格,交接手续完整,过磅单、验收单、入库单、出库单等凭证齐全;
  (四)销售废旧物资与购货方签订供应合同(协议),货款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五)采取异地收购且异地销售形式的,须有与实际购销业务相匹配的流动资金和完整的购销凭证(包括供应合同,购货方过磅单、入库单,销货款的银行转账凭证等)、运费凭证;
  (六)严格按规定领购、保管、使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以下简称收购发票、销售发票)。
  二、经营单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认定免税资格,应填报《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增值税免税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附件1),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资料;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还应提供主管部门核发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复印件)。主管国税机关受理企业申请后,应对报送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进行实地查验(2人或2人以上),形成书面调查意见上报区、县级国家税务局审核认定。
  三、经营单位免税资格实行年审制度。年审时,经营单位应填报《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增值税免税资格年审表》(附件2)。主管国税机关应对其免税资料内容进行重新审核,并对其免税期间收购、销售、开票、核算等情况进行实地查验(2人或2人以上),结合日常纳税评估情况提出初步审核意见上报区、县级国家税务局审核确认。对经营单位不再满足免税条件,不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要求额变动异常的免税经营单位。
  (二)产品的增值税税负低于4%的利废企业。
  九、各级国税机关应加强对经营单位和利废企业增值税的日常管理,严格免税资格认定及年审,认真组织实地查验,限量限额发售发票,按期实施纳税评估,做到各环节职责明确、记录完整。对玩忽职守、违规操作、疏于管理造成纳税人虚开发票、虚抵增值税税款的,一经查实要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十、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附件:1.《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增值税免税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略)
   2.《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增值税免税资格年审表》(略)
   3.《经营单位(分支机构)废旧物资月购进及资金支付汇总表》(略)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