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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专项调查的通知
皖国税办[2003]28号
颁布时间:2003-04-28
2003年4月28日 皖国税办[2003]28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专项调查的通 知》(国税办[2003]62号)转发给你们。各市计统部门负责调查表的上报工 作,税政部门应积极配合。该调查表为半年报,上半年的数据报送时间为7月8日前, 下半年的数据报送时间为次年1月8日前。报送格式为EXCEL文件。请各市抓紧 布置,确保数据按时上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专项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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