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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预分2003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调库计划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3]99号颁布时间:2003-02-28

     2003年2月28日 皖国税函[2003]99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经研究,现将2003年预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调库计划(见附件)下达 给你们,请你们在计划范围内,严格按照审批免抵税的时间顺序,及时办理出口货物 免抵税调库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预分2003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调库计划表                   金额单位:万元   地区  计划金额   地区  计划金额   合肥   1600  马鞍山  730   淮北   240   巢湖   200   亳州    0    芜湖   320   宿州   110   宣城   170   蚌埠   520   铜陵   340   阜阳    0    池州   100   淮南    0    安庆   170   滁州   210   黄山   100   六安   190   合计   5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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