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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预分2003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调库计划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3]99号
颁布时间:2003-02-28
2003年2月28日 皖国税函[2003]99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经研究,现将2003年预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调库计划(见附件)下达 给你们,请你们在计划范围内,严格按照审批免抵税的时间顺序,及时办理出口货物 免抵税调库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预分2003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调库计划表 金额单位:万元 地区 计划金额 地区 计划金额 合肥 1600 马鞍山 730 淮北 240 巢湖 200 亳州 0 芜湖 320 宿州 110 宣城 170 蚌埠 520 铜陵 340 阜阳 0 池州 100 淮南 0 安庆 170 滁州 210 黄山 100 六安 190 合计 5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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