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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2]236号
颁布时间:2002-05-16
2002年5月16日 皖国税函[2002]23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 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证监发[20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 执行。 附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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