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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法字 [ 1997 ]第152号颁布时间:1997-03-03

     1997年3月3日 财税法字 [ 1997 ]第152号?? 巢湖行署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巢湖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 [ 1996 ]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列入上述通知所附 《军队三线企业战略转移单位名单》的我省企业,所退税款的具体退库手续请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政府税务局联合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 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预字 [ 1994 ]第301号)的有关规定执 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1996 年12月11日 财税字 [ 1996 ]95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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