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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检查处罚起始日期批复的通知

皖国税函[1998]40号颁布时间:1998-02-25

     1998年2月25日 皖国税函[1998]40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检查处罚起始日期的批复》(国税函[1998] 6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检查处罚起始日期的批复(1998年1月24日 国税 函[1998]63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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