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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8]40号颁布时间:1998-03-13

     1998年3月13日 皖国税发[1998]40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1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1998年2 月19日 财税字[1998]1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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