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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8]44号颁布时间:1998-03-20

     1998年3月20日 皖国税发[1998]44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 知》(财税字[1998]3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1998年3月4日 财税字[1998]32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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