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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8]80号
颁布时间:1998-06-08
1998年6月8日 皖国税发[1998]80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 税罚款的通知》(国税发[1998]6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 款的通知(1998年5月12日 国税发[1998]66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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