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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皖国税发[1998]95号颁布时间:1998-06-23

     1998年6月23日 皖国税发[1998]95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 通知》(财税字[1998]5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1998年4月20日 财税字[1998]5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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