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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追加2001年度出口退税计划的通知
黑国税函[2001]172号
颁布时间:2001-10-25
2001年10月25日 黑国税函[2001]172号 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市国家税务局: 为保证2001年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我省对外贸易的健康协调发展,现 对各地2001年度出口退税计划进行追加。(见附表)请你们在切实加强出口退税日常管 理,严防骗取出口退税的前提下,优先为合法经营的大中型企业等重点出口企业办理 退税。同时,要严格出口退税计划的管理,严禁擅自突破出口退税计划办理退税(包 括免抵调库)。 附表:2001年度出口退税计划 单位:万元 地 区 已下达 追 加 总 计 全省合计 30000 10000 40000 哈尔滨市 13000 5000 18000 齐齐哈尔市 1000 1000 2000 牡丹江市 4000 1000 5000 佳木斯市 300 400 700 黑河市 100 - 100 省局及其他 11600 2600 142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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