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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计息标准的通知
劳社部函[1999]183号
颁布时间:1999-10-10
1999年10月10日 劳社部函[1999]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 今年,中国人民银行两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财政部也降低了国债发行利 率。经研究决定,将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计息标准由年复利5%调整为2.5%, 从1999年7月1日起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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