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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5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54号
颁布时间:2003-05-28
2003年5月28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54号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南非暴发霍乱。从1月1日至5月18日,该 国东开普省、夸祖卢-纳塔尔省和姆普马兰加省等3个省共报告霍乱病人2536例, 其中姆普马兰加省报告174例,死亡3例(病死率1.7%)。为防止霍乱传入我 国,保护前往南非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南非的旅客,如有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在入境时应当立即向出入境检 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机构对霍乱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南非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要 严格进行检疫查验,必要时可依法实施消毒、除虫处理;如带有水产品、水果、蔬菜、 饮料及其他食品,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准卸下。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国际旅行保健中心对前往南非的人员,可提供有关传 染病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服务。 特此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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