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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财会[1995]026号
颁布时间:1995-08-04
1995年8月4日 陕财会[1995]026号 各地市财政局,省级各主管部门: 为深化会计改革,大力发展会计电算化事业,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逐步实现我 省会计工作现代化,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我们 制定了《陕西省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依 照执行。 附件1:陕西省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为深化会计改 革,大力发展会计电算化事业,加强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管理,逐步实现我省会计工作 现代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境内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第三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的单位,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由省或地(市) 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60%以上会计人员接受了会计电算化知识的初级培训,掌握了会计电 算化的基本操作技能,并取得省财政厅核发的《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其中,15 %以上会计人员取得了中级培训合格证书,3-5%会计人员能够从事程序设计。 (二)所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必须经过相应部门评审合格,持有财政部或省财 政厅核发的《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合格证》,同时还必须取得省财政厅核发的"商 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用户证"。 (三)配有专门用于会计核算工作的电子计算机或电子计算机终端,并配有熟练 的专职或者兼职操作人员。 (四)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与手工会计核算须同时运行三个月以上或跨年 度同时运行四个月以上,并取得一致结果。 (五)有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1、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 2、预防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输入计算机的措施; 3、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核对而登记机内帐 簿的措施; 4、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制度。 (六)有严格的硬件、价件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1、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电子计算机正常运行的措施; 2、会计数据和会计核算软件安全保密的措施; 3、修改会计核算软件的审批和监督制度。 (七)有严格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有严密的电子计算机生成或会计核算资料约归档、 控制、保管办法。 达到以上基本条件的单位方可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甩帐,由省、地财政部门组织 验收审批。 第五条 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审批工作程序: (一)申请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的单位应将书面申请及有关申报资料报送相应 的审批部门。 (二)审批部门在接到书面申请的有关申报资料后,在申报资料完整的情况下, 一个月内组织验收工作组进行实地考核。 (三)验收工作组根据考核情况,按照《陕西省计算机替代会计手工记帐考核标 准》(附件2),进行全面审核、打分。审批部门验收合格提出正式批复意见,并颁 发陕西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计算机替代会计手工记帐验收合格证》。 (四)地、市财政局审批以计算机替代会计手工记帐单位后应及时填写《陕西省 以计算机替代会计手工记帐审批备案表》(附件3)报财政厅备案。 第六条 以计算机替代会计手工记帐验收工作的组织。 (一)验收工作的依据 验收工作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以计算机替代会计手工记帐的基本条件和《陕西 省以计算机替代会计手工记帐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二)验收工作的组织 验收工作组一般由6-8人组成(其中要有审计和税务部门的人员参加),下设 三个考核小组,每组不少于2人。 1、规章制度考核组:考核会计电算化的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人员配置及 分工情况,各种证书的真实情况。 2、会计数据考核组:考核人机并运行期间会计资料符合会计制度及会计档案保 管情况,考核会计手工核算、计算机核算并运行期间,会计数据的相一致性。 3、软、硬件考核组:考核硬件配置情况和软件运行情况。 (三)验收小组工作职责 1、验收入员应熟悉有关会计电算化及会计规章制度,统一掌握打分口径、尺度, 保证考核的客观和公正性。 2、认真审阅有关申报资料。 3、坚持实地考核。 4、认真做好考核记录。 5、考核人员就各自考核的项目应做出书面报告。 6、验收人员对考核结果负责。 第七条 组织以计算机替代会计手工记帐审批工作发生的费用,由申请单位负担。 第八条 凡未经批准脱离会计手工记帐的单位,财税、审计等有关部门仍以会计手 工记帐为依据进行管理,计算机产生的帐、证、表数据均不作为有效会计资料。 第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以及甩帐后情况,应每半年向主 管财政部门报告一次,财政部门逐级汇总上报。 第十条 本办法从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2:陕西省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考核标准 项目 应得分 自检分 考核分 备注 一、采用的会计核算软件 26 1、本标准为百分制, 已通过相应的评审 考核分不得低于 85分 (一)有财政部门评审通过的 13 《评审证书》或《商品化会 计核算软件评审合格证》 2、本标准第一部 (二)有财政厅印制的《商品 13 分必须为满分 化会计核算软件用户证》 二、计算机帐与会计手工记 24 帐并运行三个月以上取得相 一致的结果 (一)采用的机器帐、证、表 12 符合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 电算化规定 (二)计算机打印出的帐证表 按规定装订成册并签章齐全 12 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齐全 30 (一)建立了严格的操作管理 9 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1、有明确的计算机操作 3 人员的工作职责: 2、有严格的审核制度; 3 3、有出纳员和程序设计员 3 不同时担任现金银行存款 的数据录入制度 (二)建立了严格的硬件、 12 软件管理与维护制度: 1、有专门用于会计核算 4 的计算机 2、存有所需硬件、软件 2 文档资料 3、有严格的预防、检测 2 和消除病毒措施 4、有保证计算机正常 2 使用的措施 5、有定期数据备份制度。 2 (三)建立了严格的会计 9 档案保管制度 1、采取会计数据软盘防 3 磁、防水、防压、防火 等保存指标 2、软件文档资科视同会 3 计档案保管 3、计算机输出的凭证、 3 帐簿报表严格按会计档 案管理办法保管 四、有熟练的专职或兼 职操作员并全部持证上 岗(其中:进行计算机操 作的财会人员(含财会 20 负责人)全部持有(合格 证,方可得满分,有 50%持证者得10分, 持证者未达到50%的不 得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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