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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向寻呼业务征收帮困基金的通知
陕财办社[2002]155号
颁布时间:2002-09-24
2002年9月24日 陕财办社[2002]155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财政部、信息产业部《
关于取消市话初装费和邮电附加费等政府性基金项目 的通知
》(财综[2001]44号),决定从2002年10月1日起停止向从事 无线寻呼业务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帮困基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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