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云南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指南(2004年度)》编制工作的通知
云发改高技[2004]700号
颁布时间:2004-09-11
2004年9月11日 云发改高技[2004]700号 各有关单位: 《云南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指南》(以下简称“指 南”),是引导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导向性文件,也是政府转变职能、加强宏观 引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一项新的尝试。2000年度、2001年 度“指南”的发布,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对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 结构升级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提高“指南”的时效性,进一步明确当前云南高新技术 产业化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提高有限资源的利用率,有重点地培 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省发改委、 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决定在《指南(2001年度)》的基础上,联合编制《指南 (2004年度)》。现就编制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思路 根据云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高新技术产业链的形成发展和实施科技兴贸 战略的要求,结合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要求,认真分析国内 外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我省高技术产业化发展的状况和比较优势、国内外产业和市场 状况,对《指南(2001年度)》进行梳理和筛选,淘汰已经不符合云南发展形势 和要求的重点领域或重点方向,对保留部分进行修改完善,并新增加一批重点领域或 重点方向,编制形成《指南(2004年度)》,上报省政府颁布实施。 二、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选择与编制原则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适应国家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需求,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链的形成发展和科技兴贸,对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 级与关联产业发展有引领和重大推动作用; (二)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以及当前优先发展 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4年度)、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 计划、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十五”规划、云南省科技发展“十五”规划、科技兴贸 等要求; (三)具有较广阔的市场前景,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符合 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四)充分发挥云南比较优势和实施产业化的基本条件,并对云南经济增长有突 破性重大带动作用; (五)技术来源主要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技术; (六)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经过努力近期可以实施产业化。 三、推荐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的基本要求 (一)推荐的重点领域以产品类型和技术产业化进行划分; (二)推荐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应符合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选择与编制原则; (三)推荐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应归属于下列某一产业:农业(含烟草种植)、 生物及医药、信息、矿冶及材料、制造业(含卷烟)、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能源、 交通、其它; (四)推荐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可以是新增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也可以是 对《指南(2001年度)》的修订、补充、调整; (五)推荐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的资料每项不超过500字,对重点领域的描 述包括内容范围、目的意义、现有产业化基础条件(包括市场前景、技术基础和产业 发展情况等)及近期产业化的重点和目标。 范例如下: 产业:农业 重点领域:特色果品 余甘子、多依果、梅子、木瓜、红皮梨等我省特色果品资源,既是优质的绿色食 品原料,又是医药工业的重要原料,市场广阔。我省具有丰富的特色果品资源,余甘 子、梅子等品种已发展到15万亩,木瓜年产鲜果5000吨,拥有滇海棠、红皮梨 品种30多个,其开发及产业化,对促进我省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户增收具有重要 的现实意义。目前,我省对这些特色果品已掌握了一些育苗、栽培及加工利用技术, 研究出了多种系列加工产品。近期产业化的重点是:特色果品良种筛选培育、苗木快 繁,系列产品深加工开发,贮藏保鲜技术开发及产业化。产业化的目标是实现特色果 品的规模化种植、产品贮藏保险和系列加工产品开发,促进我省特色果品产业和关联 产业的发展。 四、组织推荐 各有关单位按要求组织本单位(系统)征集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经本单位(系 统)初选后,将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的材料于9月15日前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 技术处(文字材料5份及软盘1份)。 联系人: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处 许劲松 电话(传真):0871-3199568 E-mail:900991@vip.sina.com 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茹华所 邓媛 电话(传真):0871-3120882 2935212 E-mail:hs_r@msn.com,kmlxl@vip.163.com (3)
上一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地税局等部门关于对在滇电力企业全面征收水资源费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