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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劳动合同鉴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厅办[2003]232号
颁布时间:2003-08-27
2003年8月27日 厅办[2003]232号 为加强劳动合同鉴证工作,方便用人单位就近就地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我厅 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合同鉴证工作的通知》(厅办[2002]47号), 明确了自2002年3月1日起,劳动合同鉴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办理。经过近两年 的运作,总体情况较好。最近,昆明市对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进行了调整,为不影响备 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按属地管理在昆明地区鉴证 的省属企业、中央及省外驻滇企业、驻昆部队企业,统一由云南省劳动保障部门的劳 动合同鉴证机构进行鉴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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