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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济贸易局关于我市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深经贸发[2003]22号
颁布时间:2003-03-01
2003年3月1日 深经贸发[2003]22号 各试点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二○○三年第14号),我 市列入第三批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名单如下: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担保)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互助协会。 请列入第三批试点的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 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发[2001]37号]精神向有关部门办理免征营业 税手续。 附件:
公布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名单(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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