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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粤价发电[2009]10号颁布时间:2009-09-01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各县(市、区)物价局,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华南销售公司:
  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09年9月2日零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238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调整后的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和中石油华南销售公司请于9月2日14时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局商品价格管理处。
  附表:广东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238号)
  广东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09年9月2日零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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