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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
粤财工[2005]112号
颁布时间:2005-06-14
2005年6月14日 粤财工[2005]112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财务 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 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
财政部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财务问题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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