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穗财法[2005]944号
颁布时间:2005-06-01
2005年6月1日 穗财法[2005]944号 市财政征收管理分局,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 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5]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 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
上一篇:
东莞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暂停《再就业优惠证》年审的通知
下一篇: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