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0日 江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
市公安局
29
外国人、港澳台人士考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及考(换)领驾驶证后年
审、换证的管理,受理报考教练员、驾驶员数据修改、驾驶证补(换)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28号)
《关于下放港澳台及外国人驾驶证业务管理权限的通知》(广公交(传)[20
03]311号)
《关于加强机动车考验员、教练员培训、考核工作及证件管理的通知》(广公交
[90]150号)
《关于加强计算机操作和车辆、驾驶员数据库管理的通知》(广公(交)字[1
997]328号)
《广东省实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粤公通字[1995]200号)
30
华侨、华人回国定居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公安部关于执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内部规定》([87]公
发10号)
《印发关于执行两个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内部规定、说明的通知》(公安部
1987年2月19日发)
《公安机关签证工作规范》(公境[2000]232号)
《关于启用贴纸签证的通知》(公安部2000年发)
《关于调整外籍华人、华侨申请来我省定居受理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公通字
[2000]425号)
市司法局
31
劳教人员所外就医
《劳动教养试行办法》
32
公证员、律师评审
《公证员职务试行条例》(司职改字[1998]6号)
《律师职务试行条例》(1987年10月10日司法部发布)
市民政局
33
华侨以及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第14号令)
34
婚姻登记、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
35
市直企业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批转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
(粤府[1997]45号)
市民政局
36
申报追认革命烈士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1988]第8号令)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办理评定革命烈士工作问题的规定》(粤民优[1999]
47号)
37
申报评定革命伤残人员等级
《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2号)
市旅游局
38
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饭店星级评定、国内旅行社设立
《关于进一步加快饭店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旅发[2000]023号)
《关于广东省旅行社审批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旅管[2002]13
5号)
市卫生局
39
医疗广告证明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199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第16号令)
《转发国家工商局关于实行医疗广告发布内容格式化的通知》(粤工商[199
9]联字1号)
市国土资源局
40
石矿、粘土矿简测地质储量报告审批认定
《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
41
土地登记(含出租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8号)
《土地登记规则》
42
核准城市和村镇规划建设用地规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8号)
43
申领《测绘资格证书》初审、编制出版地区性地图(初审)
《广东省测绘管理条例》
市海洋与渔业局
44
渔业船舶(含渔业辅助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广东省渔业运输船舶管理暂行规定》
市计划生育局
45
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审核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市外事侨务局
46
因公出访审核审批
《关于调整部分因公赴港澳审批事项的通知》(粤港澳办[2003]9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江办发[2
002]19号)
《关于调整我省因公赴港澳多次往返证件办法的通知》(粤港澳办[2001]
75号)
《江门市政府外事办临时因公出访审核审批办证工作制度》(江外字[1999]
67号)
省外办“因公出国(境)报批须知”
47
外国商人商务入境签证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外交部等部门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
入境及居留便利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2]32号)
48
广东省归侨侨眷身份证明、三侨生证明、侨房确认证明
《广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关于办理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身份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侨办[2004]6号)
《关于做好华侨房屋确认工作的通知》(粤侨办[1995]51号)
49
华侨、外籍人、港澳同胞捐赠报批及确认
《国家捐赠法》
《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
市工商局
50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
《担保法》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98号令)
市供销合作联社
51
核准化肥经营
《关于整顿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秩序的通知》(粤府明电[1996]4号)
市外经贸局
52
加工贸易业务审批
《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外经贸管发[1999]314号)
53
外经业务核准
《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
(外经贸政审函字[1999]48号)
《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申报程序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外经贸政审发[1
999]263号)
54
外商投资企业申报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
《关于印发广东省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暂行实施
细则的通知》(粤外经贸资管字[1998]048号)
市经济贸易局
55
固定资产工交技改投资项目的审核、审批
《关于放宽自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粤府[1992]131
号)
《关于审批利用外商投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的通知》(国经贸改[1995]7
6号)
《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国经贸投资[1999]886号)
《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审批利用外商投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的通知》(粤经改
[1995]396号)
5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
57
《煤炭经营资格证》
《煤炭经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煤炭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58
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内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
问题的通知》(发改规划[2003]900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内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贸投资[2003]389号)
59
拍卖机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的设立、年检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府[2003]30号)
《关于印发〈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内贸易局内贸机字[199
8]第33号)
60
广东省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6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市交通局
62
中外合作、合资经营道路运输企业立项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63
外国水路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直接报交通部受理
市公路局
64
公路规费停征、减征、免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广东省公路条例》
市科学技术局
65
市科技发展基金、市科技三项费用
《关于转发〈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1996]3
73号)
66
科技成果鉴定、登记
《关于转发国家科委〈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的通知》(粤科[1995]2
1号)
67
市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
《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
《江门市民营科技企业管理规定》(江府[1998]53号)
68
江门市(含辖区内市级)重点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关于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府[2000]
20号)
69
省级以下生产力促进机构的建立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市信息产业局
70
域名审批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24]200
2.8.1)
71
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28号)
市教育局
72
全市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及市直职业中学(技校除外)新生录取,全市普通中专、
成人中专、职业中学(技校除外)学籍管理及毕业验证,市属普通高中、初中、小学
新生录取及学籍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毕业验证
《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教基[19
99]14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教
高字[1991]8号)
《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粤教基[2001]14号)
《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使用和发放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02]3
7号)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粤教职[2002]50
号)
《关于实施〈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教职[2002]123号)
73
教育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刊登、播放、张贴、散发各类招生广告或举办招生咨询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市教育局
74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除外)的地市一级学校等级评定
《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
《广东省中小学校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市资产管理局
75
改制企业净资产产权界定(原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原国家国
有资产管理局国资法规发[1993]68号)
《关于颁发〈江门市直公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原市资产管理委
员会江资委[2001]18号)
76
改制企业组建公司批复(原属市经贸局)
《印发关于规范市直国企改革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的意见的通知》(江府办
[2002]65号)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市直国有资产重大事项报告及审批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江资办[2003]2号)
77
资产核销(报废)(原属市财政局)
《关于完善市直国有资产重大事项报告及审批制度的意见》(江资办[2003]
2号)
《江门市直资产核销(报废)管理暂行办法》(江资委[2000]44号)
《江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江府[1999]11
号)
78
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财产关系变更及国有资产处置100万元以下(原属
市财政局)
《颁布〈江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江府[1998]48号)
《颁布〈江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府
[1999]11号第六条)
三、市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目录(23项)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 注
市财政局
1
征收机关提取、支付代扣代征手续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
理的通知》(财预[2001]523号)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
算管理的通知》(粤财预[2002]27号)
单位自报取消
2
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基字[1999]50号)
《财政部关于〈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关于印发江门市财政局基本建设科主要职能和工作任务的通知》(江财基[1
998]1号)
单位自报取消
3
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
《江门市级工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暂行办法》(江府办[1999]102号)
单位自报取消
4
江新联围堤围防护费、天沙河整治资金、浪损堤围整治资金管理
《关于征收江新联围防护费办法的通知》(江府[1994]94号)
《关于继续整治高速双体船浪损堤围的通知》(粤府办工[1995]115号)
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1996]2号)
单位自报取消
5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和再就业基金划拨及“社会保障基金专
户”用款
《关于设立市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再就业基金和城镇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江府办[1998]95号)
《关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批复》(粤府函
[1998]311号)
单位自报取消
市公安局
6
户口迁移
《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市区户籍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江
府办[2003]15号)
单位意见:不再将此项业务列入行政核准事项。
市司法局
7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年审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2000年第59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
号),相应取消该事项。
市市政局
8
除地级以上市及500吨以上的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外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
属省下放管理项目,粤府[2003]60号《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
知》已取消此事项。
9
因需停水(含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城市供水条例》
在第一次、第二次审批制度改革中已取消。
市民政局
10
市区低收入家庭证申请
《关于江门市区低收入家庭享受优惠措施的通知》(江府[2000]8号)
单位意见:该事项不作行政审批,并已转由蓬江、江海两区办理。
11
境外组织、个人合作合资、独资举办社会福利项目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9号)
由省民政厅办理,单位自报取消。
市文化局
12
地级市辖演出经纪机构或有经纪资格的演出场所,在本市经营国内演出团体和组
台演出活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5号)
《关于贯彻实施文化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文市[2
002]66号)
根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
(国发[2003]5号),相应取消该事项。
市计划生育局
13
独生子女非遗传性病残儿医学鉴定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
单位自报取消
市外经贸局
14
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及申请变更事项
《关于印发〈关于进出口经营权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外经贸贸发
[2001]370号)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商务部改为备案登记制,不用审核,单位自报取消。
15
外国、台湾、港澳机构申请设立驻江门代表处
《关于审批和管理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的实施细则》(外经贸部令[19
95]3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87号),相应取消该事项。
16
货运企业申请国际货代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商务部公告[20
03]第82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广东省人民政府
令第87号),相应取消该事项。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该项由省质监局、国家质检总局办理,单位自报取消。
市交通局
18
船舶设计许可
《颁布〈广东省船舶设计资格认可办法〉的通知》(粤府[1994]62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广东省人民政府
令第87号),相应取消该事项。
19
乡镇船舶修造厂生产许可证
《关于颁布〈广东省乡镇船舶修造厂实施船舶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粤交企[1991]720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广东省人民政府
令第87号),相应取消该事项。
市交通局
20
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设置
《汽车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部1991年第29号令)
单位自报取消
21
交通建设从业单位资信登记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6]第4号)
《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7]第1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
《江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审查、审批程序》(江建[2001]52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87号),相应取消该事项。
市教育局
22
中小学校接受外国学生资格
《关于落实省政府下放中小学校接受外国学生资格审批事宜的通知》(粤教外
[2003]105号)
《关于下放中小学校接受外国学生资格审批权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外[20
03]163号)
《关于港澳台籍学生在粤接受教育问题的批复》(粤教基[2003]118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
16号),相应取消该事项。
市资产管理局
23
财产保全单位财产变更新增抵押300万元以上(原市财政局)
《江门市直公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规定》中没有该项内容
单位自报取消
注:另有审批事项部分内容取消的4项:
1、市府小汽车定编办的“定编小汽车”一项,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
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87号),其中“集体企业购买
小汽车定编管理;省直和中央驻江门未列编管理单位购车管理(包括对非国有、集体
企业购买小汽车的‘未列编管理’)”予以取消。
2、市公安局的“机动车改装、设立检测站及增加检测线、车辆数据修改、补
(换)牌证、年检、委托异地年检、个体营运客车准驾凭证、营运客车安检证”一
项,其中“个体营运客车准驾凭证”单位自报取消。
3、市工商局的“广告经营许可证、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户外广告登记证、
店堂牌匾广告发布登记证”一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其中“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店堂牌匾广
告发布登记证”取消。
4、市农业局的“农药、兽药经营许可证”一项,因《广东省农药管理规定》已
废止,其中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取消。
四、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目录(87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取消理由
1
关于木材经营销售问题的通知
江府[1983]55号
适用期已过,自然失效
2
批转市人事局《关于试行江门市人才技术交流暂行办法》的报告
江府[1983]68号
已按《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执行
3
关于转发《江门市劳动合同制试行条例(草案)》和《江门市合同制工人社会劳
动保险试行办法(草案)》的通知
江府[1983]125号
已被《关于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粤府[1994]116号)取
代
4
《广东省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管理暂行规定》
江府[1984]26号
适用期已过,自然失效
5
《加强对殡葬工作管理办法》
江府[1985]121号
适用期已过,自然失效
6
关于水利工程征收水费水利粮的通知
江府[1986]75号
已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执行
7
关于印发《江门市防治牲畜五号病暂行规划》的通知
江府[1986]126号
归口农业部门
8
《江门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
江府办[1986]62号
已由江府办〔2003〕91号文(《转发市档案局关于〈江门市档案馆收集档
案资料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代替。
9
江门市关于对国营企业自办集体企业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江府办[1986]74号
适用期已过,自然失效
10
加强物价管理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通知
江府[1987]9号
适用时效已过,自然失效
11
理顺市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后有关问题的意见
江府[1987]29号
适用期已过,自然失效
12
贯彻粮食合同定购与供应化肥、柴油挂钩及发放预购定金问题
江府[1987]45号
粮食收购已放开
13
批转《加速建立和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
江府[1987]65号
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14
加快落实市区华侨房屋政策的暂行规定
江府[1987]77号
该任务已基本完成
15
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业务用小汽车配备标准
江府办[1987]17号
适用期已过,自然失效
16
重申对行政机关办理公文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江府办[1987]36号
适用期已过,自然失效
17
关于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和有关规定的通知
江府办[1987]87号
适用期已过,自然失效
18
关于征收农林特产税的补充通知
江府办[1987]95号
适用期已过,自然失效
19
转发人事局《关于支持深化企业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1987]121号
已按《企业法》执行
20
关于市属建设项目征地粮食任务解决办法的通知
江府办[1987]123号
粮食收购已放开
21
关于城区、郊区政府利用外资审批权限的通知
江府[1988]46号
适用期已过,自然失效
22
关于市教育局兼管高等教育行政业务工作的通知
江府[1988]67号
已按《高等教育法》执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