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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会[2005]26号
颁布时间:2005-03-01
2005年3月1日 粤财会[2005]26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省财政厅。 附件: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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