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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会[2005]27号
颁布时间:2005-03-01
2005年3月1日 粤财会[2005]27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转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省财政厅。 附件: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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