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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2年广州市粮食工作达标单位表扬单位的通报(穗府[2003]30号)
穗府[2003]30号
颁布时间:2003-05-02
2003年5月2日 穗府[2003]30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2年,我市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粮食 工作政府负责制的各项措施,积极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全面完成基本 农田保护面积和粮食储备任务,积极筹措粮食风险基金,加强宏观调控,实现粮食总量平 衡,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经考核,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人民政府被评为 广州市粮食工作达标单位,白云区、海珠区、黄埔区、芳村区人民政府和珠江管理区委员会 被评为广州市粮食工作表扬单位。根据《广州市粮食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现对以上8 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各单位继续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使我市粮食工作再 上新台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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