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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粤财法[2003]26号
颁布时间:2003-05-23
2003年5月23日 粤财法[2003]26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 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 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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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3至2004年度汕头经济特区社会保险费征收标准及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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