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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呆账损失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2]12号)

粤财法[2002]12号颁布时间:2002-04-24

     2002年4月24日 粤财法[2002]12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地方金融机构: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呆账损失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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