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粤财会[2003]11号)
粤财会[2003]11号
颁布时间:2003-04-04
2003年4月4日 粤财会[2003]11号 各市、县、自治县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财会[200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省财政 厅(会计处)。 附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2)
上一篇: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顺德市堤围防护费核订、征收和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顺府办发[2003]22号)
下一篇:
中国共产党佛山市顺德区委员会转发区综治委《关于建立健全我区治安防控网络的意见》的通知(顺发[2003]12号)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